110年度竹北市立幼兒園招生重要內容及時程
招生對象:
(一)5足歲:民國104年9月2日至民國105年9月1日出生者。
(二)4足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6年9月1日出生者。
(三)3足歲:民國106年9月2日至民國107年9月1日出生者。
新竹縣 2足歲幼幼班只有非營利幼兒園和偏鄉有幼幼班
招生簡章及相關訊息公告網站:
(1)新竹縣教育處網站(https://doe.hcc.edu.tw/)、
(2)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
(3)竹北市公所全球資訊網(https://www. chupei.gov.tw/)
缺額公告日期
(一)優先入園缺額公告110年4月20日(二)上午9時。
(二)一般入園缺額公告110年5月4日(二)上午9時。
優先入園資格:看附件一入園登記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第1階段留園直升及經本府鑑定安置幼生作業:
報到時間:
甲、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110年4月1日(四)至110年4月13日(二)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乙、留園直升幼兒:110年4月14日(三)至110年4月16日(五)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第2階段優先入園作業:
(1)登記方式:採現場報名。
(2)登記時間:110年4月22日(四)至4月23日(五)之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10年4月24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3)抽籤時間:110年4月24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請至竹北市公所3樓幼兒園辦理。
(5)報到日期:
1.110年4月24日(六)抽籤完畢後至下午4時
2.110年4月26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3.110年4月27日(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6)正取幼生未於上開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如經通知3次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10年4月28日(三)中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7)本階段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之幼生,其優先入園抽籤序號視同取消,不得重複登記使用,備取資格將於110年4月28日(三)中午12時失效,該幼生須重新登記參加第 3 階段一般入園抽籤。
第3階段一般入園作業:
(1)登記方式:採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雙軌制。
(2)登記時間:
甲、網路報名: 110年5月5日(三) 至5月6日(四)之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10年5月7日(五)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乙、現場報名: 110年5月7日(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10年5月8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惟已於規定時間內抵達各校園指定之報名登記地點,尚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在此限。
(3)抽籤時間:110年5月8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
甲、網路報名:請至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辦理。
乙、現場報名及抽籤:請至竹北市公所3樓辦理。
(5)報到日期:
1.110年5月8日(六)抽籤完畢後至下午4時為主
2.110年5月10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3.110年5月11日(二)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6)正取幼生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如經通知3次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於本學年度指定時間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至額滿為止,備取生亦同:
甲:第一學期:110年5月12日(三)上午9時至110年9月30日(四)下午4時止。
乙:第二學期:111年1月3日(一)上午9時至111年2月25日(五)下午4時止。
(7)於前揭日期統一辦理備取遞補作業,其餘時間不予辦理備取生遞補作業,備取資格將於111年2月25日(五)下午4時失效。
110招生注意事項:(很重要,請詳閱!)
(一)每1幼兒以登記1公立幼兒園、1非營利幼兒園為限,
於本學年度同時登記2所公立幼兒園或2所非營利幼兒園以上者,經查證屬實,逕予撤銷登記在後之幼兒園資格;若已辦理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結束,欲更換報名園所,請於現場報名截止前之二小時前填妥放棄登記資格切結書(附件五)親至原報名之幼兒園現場辦理,逾期恕不受理;110年5月12日(三)起一般入園備取生可至其他幼兒園登記備取,不限登記1園。
(二)網路報名時,如有幼生身分查驗不符情形被退件者
(統計截止日後設籍本市),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一)正影本各一份(正本查驗後歸還,影本留園備查)至本園辦理現場登記。
(三) 非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辦理,應出具委託人簽名並填妥之委託書(附件三)及委託人、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辦理現場登記時應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附件一)正本並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如非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辦理,應出具委託人簽名並填妥之委託書(附件三)及委託人、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登記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逕予撤銷其錄取資格,並得追溯其法律責任。
(四)報名時須檢附相關資料,請看附件一入園登記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五)報到地點:竹北市公所3樓幼兒園辦公室
1.抽籤日:請抽籤完當日直接於辦公室報到為主
2.其餘報到時間: 竹北市公所3樓幼兒園辦公室
注意:請勿時間截止前才匆忙報到,因報到系統需要用電腦網路處理,時間一到就關閉系統無法報到,將影響幼生就讀權益。
(六)各分班招生簡章
1.竹北市立幼兒園十興本園招生簡章
2.竹北市立幼兒園東海分班招生簡章
3.竹北市立幼兒園中心分班招生簡章
4.竹北市立幼兒園聯興分班招生簡章
5.竹北市立幼兒園尚義分班招生簡章
6.竹北市立幼兒園新溪分班招生簡章
新竹縣110學年度竹北立幼兒園入園登記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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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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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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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本縣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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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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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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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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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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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家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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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一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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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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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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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當年度經新竹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
定安置結果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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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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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檢視是否註記族別及其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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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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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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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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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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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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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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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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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父或母(監護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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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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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府社會處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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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本府社會處認定轉介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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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者且就讀欲登記之幼兒園或所屬學校之滿4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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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兄弟姐妹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新竹縣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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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三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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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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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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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80萬元以下者;家庭子女數3名以上滿之4足歲幼兒,其家戶年所得低於110萬元以下者【排除家戶擁有第3(含)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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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2.108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3.當年度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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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一方為新住民,且家戶年所得(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滿4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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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籍謄本或居留證(檢視是否為外國籍配偶)。
2.戶口名簿(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
3.108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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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年所得(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單親家庭之滿4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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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及監護權)。
2.108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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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教養之滿4足歲幼兒(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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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檢視該幼兒是否設籍本縣及其年齡及監護權)。
2.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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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四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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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市公所或本園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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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市公所或本園編制內教職員工服務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檢視其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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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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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項各款證明文件,於入園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間內(戶籍謄本從戶籍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2.上述證明文件皆查驗正本,除戶籍謄本外,其餘皆驗畢後退還。
3.同時具備多項優先入園資格者請家長自行選擇其最有利之順位辦理登記。
4.家戶年所得採計該幼兒及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
產查詢清單。
5.家長(監護人)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明文件者,取消幼兒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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